我也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晴朗 发表于 2006-02-12 13:34:45

  陈凯歌在柏林自夸“有的人说,你要自己干净一点,可能你懂《无极》就多一点。”并炮轰《馒头血案》:“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这一切可以证明:无极已经由“无聊之极”,升级到“无耻之极”。

  炮轰《馒头血案》: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视频见此)

  网上恶搞《无极》的视频短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显然已经让陈凯歌感到难堪。当笔者抛出这个问题时,陈凯歌明显激动起来:“我们已经起诉他了,我们一定要起诉而且就这一问题要解决到底。”说完这句,又觉得意犹未尽:“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补充

  新浪柏林专访:

  炮轰恶搞者:这是丧失最基本道德底线的做法

  新浪娱乐:冒昧的问陈导一句,网上有一个短片你也应该看过,我昨天在机场采访您的时候,您应该是十分的震怒,你是什么时候看到的这个短片,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陈凯歌:其实我觉得这个已经超出了正常发表评论和意见的范围,是把本属于别人的知识产权拿过来任意的篡改,任意的去糟蹋的一种做法。从做这个事情的人的角度讲,他自己心里是怎么想的,如果大家都是平心而论的换一个位置,他拍了一个电影,如果别人这样做的话,他有什么样的感受。我觉得这是根本丧失最基本道德底线的做法,所以,我并不震怒,我觉得好笑,我为他觉得很悲哀。他(居然)能这样做事情。

  视频见此

  不得不说的题外话是,新浪这个“媒体”,在特权和传播率上是蛮牛的。

曾经的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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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 Y
    2006-02-12 17:08:54

    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
      
      我觉得这句话挺恶心的,彻底鄙视陈凯歌!


  • 小坏
    2006-02-12 19:21:01

    早不说晚不说,陈这样做只是为了炒作吧?


  • :)
    2006-02-13 08:31:14

    看来他真的快疯了。无机肯定赔本了


  • Blue_Judie
    2006-02-13 12:21:20

    丫一定是冲奥失败后脑子进水鸟~~刻薄程度比起他LP一分不差


  • 2006-02-13 13:47:24

    所以说
    烂锅自有破锅盖
    烂人自有贱人爱


  • Y
    2006-02-13 18:34:36

    发现在天涯上,胡哥的支持率相当高,是压倒性的胜利,

      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红了,这句话要红了

    http://www5.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141651.shtml


  • Y
    2006-02-13 18:34:48

    律师剖析
      
      赔偿不超过1万元
      
      陈凯歌起诉胡戈侵权一案,是国内迄今为止第一个由网络短片侵权引发的案件。重庆市资深律师陈飞表示,生活中这样的侵权事件其实很多,只是一般当事人都不会诉诸法律。
      
      陈飞表示,胡戈侵犯了陈凯歌的著作权是肯定的。虽然胡戈曾说,他只是把作品传给几个朋友,朋友再帮他继续传下去,传播过程不受自己的控制,这样,陈凯歌绝对拿不出胡戈传播该片的证据。对这一说法,陈飞并不赞同:“侵权与否并不在于胡戈是否传播了该片,在未告知陈凯歌的情况下,一开始做这个片子就是侵权,流传则是另一回事。”因此,无论胡戈怎样辩解,陈凯歌肯定会胜诉。
      
      但是,如果从最终判决的量上来说,陈凯歌却很难得到满意的结果,估计不会超过一万元。
      
      凯歌难题
      
      未产生经济利益
      
      胡戈最大的优势是没产生经济利益。陈凯歌只能想办法拿出证据,证明“馒头血案”对自己造成了经济利益损害,这只能从《无极》的票房上来证明。但是要证明票房受到“馒头血案”的影响相当困难,“馒头血案”也是在《无极》放映了一段时间后才出现在网络中。如果陈凯歌的律师想申请法庭裁定胡戈对陈凯歌造成了经济利益损害希望不大。
      
      如果陈凯歌无法从经济损失方面告倒胡戈,他就只能从精神伤害上来证明“馒头血案”对自己造成了影响。但是,作为一名蜚声中外的大导演,陈凯歌又怎么面对大众说他的精神就因为一个网友的恶搞而造成了损害呢?况且,精神上的损害也必须拿出证据来。就算是从名誉方面来说,胡戈也没有在作品中直接说陈凯歌的坏话,因此,即使最后输了官司,胡戈也不会输得很惨。




  • 挺胡
    2006-02-14 16:03:40

    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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